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1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必将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法的内涵精髓,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宪法的修订和监察法的颁布,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被赋予了新的使命与责任,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增强家国情怀,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神圣感;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守正笃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随着宪法的修订和监察法的颁布,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实现纪法衔接,成为新时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尊崇党章、宪法和监察法,准确领会两法精神,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恪守权责边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职尽责,不缺位、不越位,不断提升依纪依法监察水平。
三、学深悟透,提高自身素质。监察体制改革后,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学习两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和践行两法,强化纪法贯通、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二是认真学习监察法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提高监督审查调查的本领,提升业务和专业化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忠实履行党章和两法赋予的职责,严守办事规章纪律,牢记责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迎难而上,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枣庄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张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