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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淦:学好监察法 担当新使命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3

《监察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新之举,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政治站位,熟练掌握坚定贯彻监察法。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勤于学思践悟,深学细思笃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学深悟透监察法的核心要义。监察法是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确立了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明确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监察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立法形式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真正实现了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学深悟透监察法的核心要义,深化规律性认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切实增强监督执纪监察的本领。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的人,要有铁打之身,更要有打铁的本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既要学会纪言纪语,又要熟悉法言法语,做到融会贯通,切实解决知识不足、本领恐慌问题。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等纪律审查业务的学习;要着力补齐法律法规的短板,面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等新要求,要不断加强与监察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精心研读,准确把握监察法中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初步核实、收集证据以及处置等法律程序。要通过学习,学出精气神,学出业务本领,学出工作干劲和拼搏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二、树牢法治思维,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监察法治化水平。学习贯彻监察法,关键在于落实。要深刻理解监察法精神,强化法治思维,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立足新定位,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和纪委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准确把握监察委员会的定位,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我们立足推进纪委监委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对检察院转隶的26位同志岗位进行交叉混合编成,提升了转隶干部的归属感,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展了学习“龙湖精神”党性教育,促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心齐、气顺、劲足。同时,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努力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适应新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察法第五条要求,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宽严相济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念,监委的职责首要的是监督,不只是调查处置,也不是只针对“第四种形态”,而是要注重综合运用好这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8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7人次,占四种形态比例为35.67%,第二种形态151人次,占四种形态比例为50.33%。6月份,我们对2名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形成了强大震慑。强化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信访问题线索,积极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先后投入20余万元打造高标准的多功能信访接待服务区,安装了安全检查、身份证识别、同步录像三个系统系统,涵盖了信访接待、咨询查询、结果反馈、信访听证、档案查询等功能,实现了信访举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解决”。6月22日,枣庄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暨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滕州召开。

三是紧盯新表现,持续巩固纠治“四风”问题成果。监察法实施以来,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原有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干部存有侥幸心理,觉得只要做得“滴水不漏”,就不可能东窗事发的幻想,“四风”问题出现了新的表现和变种。我们聚焦“新四风”种种表象,紧盯重点人、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四风问题纠治成果。加强教育引导,5月23日举办了滕州大讲堂活动,邀请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李大鹏副处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为主题进行专题授课,四大班子领导、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300余人现场聆听了报告。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针对当前“公车私用”问题减少、“私车公养”增多的现象,对全市144个单位进行“私车公养”专项察访,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针对当前出现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仍然办”等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集中力量对各窗口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察访,查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12条,并进行通报曝光。

四是履行新职责,沿着法治轨道推进纪检监察。按照监察法规定,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全部列为监督对象,使得我市受理范围对象增长17.8 %,达到6.3万多人。监督的范围更大了,监督的对象更多了,工作要求也更高了。监察法实施后,纪检监察机关被新赋予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委监委大量的工作就是监督。我们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围绕压实“两个责任”,协助市委研究制定了《滕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试行)》(滕发〔2018〕29号),开展了2018年度廉政谈话活动,16名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同122名镇街、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就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廉政谈话。加强审查调查力量,为提高省委巡视组转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我们克服了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少、交办问题线索多、工作任务重的困难,结合工作实际深度挖潜,实行纪委监委机关全员办案,成立了16个办案工作组,对交办的171个问题线索集中攻坚,目前已办结56件。大力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办公大院东侧新建了一栋5层审查调查综合楼,在该楼的一层严格按照标准设立12个谈话室,在3层设立多功能案情研判中心,将有力提高办案法治化水平。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中。

三、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监察法实施以后,监察委员会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必须以更高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一是锤炼正气,用笃定诠释忠诚。对党绝对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把政治理论的学习列入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利用“周一讲堂”,“28日党员活动日”等学习阵地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用好滕州纪检监察网站、善国清风等网络平台推送《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的理论文章,将监察法规的学习融入到全市的 “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觉悟。二是锤炼硬气,用纪律保障纯洁。切实加强对监督执纪监察权力的约束,制定了《滕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明确了部室(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把严格规范执纪执法的理念贯穿的审查调查的全过程。同时,对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纯洁。三是锤炼锐气,用担当带动担当。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年初制定考核细则,年底对照考核细则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确定各被考核单位考核结果,名次靠前的表彰奖励,名次靠后的约谈其负责人,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凝心聚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滕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高 淦)


主办单位:中共枣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枣庄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