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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 签订“双承诺”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防线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4-17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我感到非常荣幸,会全力守好‘廉洁门’,当好‘廉内助’。”“特别是在工作上要多理解、多支持他们,让家庭成为清廉幸福的港湾……”。近日,在滕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助廉“双承诺”签订座谈会上,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纷纷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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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严管体系,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监督,滕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庭年度“双承诺”活动,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4项风险隐患,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干部家属分别签订承诺书,同时将签订“双承诺”时的现场照片存档备查。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原则,将签订后的双承诺书及时纳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里存档,对纪检监察干部多维度精准“画像”。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共签订双承诺书519份,签订率100%。

“组织签订‘双承诺’,目的是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根本是将家风建设融入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介绍,纪检监察干部是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排头兵”,通过签订“双承诺”,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督促提醒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和家属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思想源头有效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优良的家风建设能够激发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内在自觉。据了解,承诺书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家属要常敲“警示钟”,守住“幸福门”。一方面,要保持清醒头脑,吹好“廉洁风”,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经常过问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过问“八小时之外”的情况,该提醒的就及时提醒、该制止的应坚决制止。另一方面,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守好家门、把好“后方”,摒弃铺张浪费、腐化奢靡的虚荣心,倡导勤劳简朴、清廉持家的家风。同时还要教育约束好子女、亲属,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劝诫提醒,坚决劝阻和制止,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双承诺书不是一签了之,更重要的是靠纪检监察干部和家属自觉去遵守,以外在的刚性约束促进行为内化,构建长效监督体制,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出台违反“双承诺”的处理办法,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强化“双承诺”的约束力。(王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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