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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建立健全“一二三四”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02-08

市中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聚焦“精准、规范、细致、高效”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一二三四”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82件次,信访举报秩序呈现出持续向好的态势。

一是在接访受理上做到“一个转变”,让信访人感受到我们的“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执纪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来访必接,有求必应,让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帮、理有处讲”。特别是针对来访反映业务外诉求事项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区纪委监委在精准研判、确保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不流失的同时,着手在业务外诉求接访受理上做到“一个转变”,即:由过去的“一转了之”,转变为现在的“跟进监督”,真正把监督首责落到实处。为做到跟进监督精准化、规范化,研究制定了《业务外诉求事项接收办理工作流程》,明确了业务外诉求跟进监督的重点(大规模集体访、聚集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复访、越级访次数较多、存在进京到省访隐患的,涉及部门(单位)反映次数较多、反映强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执法诉求类,民生诉求类等),采取“由信访室发函要情况”、“交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日常监督”、“摘要转区信访局重点关注”等方式,加大了对业务外诉求跟进监督的力度,尽力畅通信访渠道,帮助群众办理个人诉求,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获得了来访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二是在研判移送上明确“二个标准”,让信访人感受到我们的“细心”。为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在对信访举报件的研判移送环节上,我们明确了“二个标准”(研判做到精准、移送做到快速)。一是在研判上做到精准。在信访件判定方面,坚持“集体研判+层层把关”工作模式,区分业务内、业务外,初次举报、重复举报,均由信访室全部制作拟办审批单,每一封举报件均由信访室全体人员集体分析研判,精准规范提出处置建议,经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查把关,报委主要领导阅示,严格执行拟办审批程序,确保每件举报信都办到位、办规范。二是在移送上做到快速。在办理流转时限方面,坚持“2+2”和“1+1”工作模式,对于普通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信访室和案管室移送时间均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集中办理1次,经登记录入、分析研判、拟办审批、分流转办,及时转送到承办部门;对于重点、特殊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急事急办,即收即办,信访室和案管室均在当天第一时间完成审批移送、分流转办。

三是在核查处理上突出“三个重点”,让信访人感受到我们的“决心”。聚焦信访难点、热点问题,突出“三个重点”(初次举报件、重复举报件、上级转交办件),分类施策推进处置办理。一是首办负责抓实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逐件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初次举报专项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调度办理进展情况,每月梳理形成一次提示单,发放到承办室(组),及时进行提醒督办;严格核查处置标准,对查否的案件反复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案件“办结率”、“查实率”、“成案率”。二是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举报。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亲自包案,实行一案一专班,定期调度办理情况,深入有关镇街调研,分析重复举报的症结,研究落实化解措施,细化跟踪问效。截止目前,市中区纳入重复举报专项行动案件化解率均达到100%。三是组建“兵团”集中办案攻坚。针对成案的复杂案件、信访积案、上级转交办件等,加强“一室一组两镇街”执纪审查协作区工作机制,“室组地”联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审查调查统一指挥、人员力量统一调配,统筹各方资源,攥指成拳,打好攻坚突破战。2021年6月以来,我区“室组地”联合攻坚了6起7人留置案件,以及李某彬涉黑专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等案件查办工作,既发挥出“室组地”各自办案优势,实现快查快结,最短10天办结一起粮食领域刘某留置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让更多的年轻同志冲到一线,在实战中锻炼干部、增长才干。2021年,全区处置问题线索555件,立案审查调查309件,留置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4人,主动投案8人,挽回经济损失449.29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在沟通反馈上做好“四次回应”,让信访人感受到我们的“贴心”。把沟通反馈作为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彻底消除承办部门“嫌麻烦、怕缠访、有顾虑”的思想,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制度,用心用情做好“四次回应”,为核查处置及化解结服打好基础。一是耐心倾听做好第一次回应。核查启动前,由承办部门及时与信访人见面,详细了解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提醒询问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材料,耐心告知办理程序及时限,安抚稳定好信访人的情绪,尽可能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当地。二是细心沟通做好第二次回应。核查过程中,承办部门适时与信访人见面,反馈核查阶段进展情况;对进京赴省访、办理时间过长的特殊信访举报,安排承办部门与信访人每半月见面沟通1次,让信访人放心、安心。三是精心梳理做好第三次回应。核查结束后,承办部门及时与信访人见面,逐项反馈检举控告事项的调查结论,逐项听取信访人的意见,提前摸清信访人的心理预期和反映,为下步正式答复反馈做好铺垫,为结服化解提前做好研判和准备。四是暖心施策做好第四次回应。办结处理后,承办部门向信访人及时进行正式答复反馈。在见面地点和答复方式上,充分尊重信访人的意愿,分类施策做好答复,切实提升满意度和结服率。例如,市中区吴某反映占地补偿等问题办结后,由于信访人吴某正在外省监狱服刑,因疫情无法与其见面答复,为保障吴某及家人的知情权,计划向其父母进行答复。经侧面了解,针对吴某的父亲是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且刚刚出院在家休养的实际,承办室和信访室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看望慰问了吴某的父亲,让他在知晓调查结果的同时,也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通过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反馈质量和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进案结事了、矛盾化解,有效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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